尊敬的客戶:
太原農商銀行現有存續期間理財產品:萬通-穩盈系列人民幣理財產品A款季昇8號、萬通-穩盈系列人民幣理財產品A款年昇7號。為了更好的提供客戶服務,幫助客戶理解本產品銷售文件條款,維護客戶權益,維持已發行產品的正常運作,根據監管最新要求,我行擬對管理的已發行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條款進行統一調整,特就本次銷售文件調整有關的事項進行公告:
一、調整產品說明書中“投資范圍及投資管理”的內容,調整后內容如下:
本產品投資于符合監管要求的資產(實際可投資范圍根據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進行調整,),主要投資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比例若無特別說明,均包含本數):
(1)貨幣市場工具:包括現金、活期存款、銀行存款(協議存款)、債券回購、大額存單等,投資比例0-100%;
(2)公募基金:包括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二級債基等,投資比例0-65%;
(3)直接或通過信托、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債券及債務融資工具:包括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地方政府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金融債券、超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包括永續中票)、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公司債(包含可續期公司債)、企業債、同業存單、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票據等銀行間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及經國務院同意設立的其他交易市場的債券及債務融資工具,投資比例0-100%;
評級限制
a.超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債項信用評級不低于A-1級(含)。
b.中期票據(包括永續中票)、公司債(包含可續期公司債)、企業債、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債項評級須不低于AA級(含)。
c.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的評級須不低于AA-級(含),其中持有期不超過15個交易日的不限制評級。
d.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票據為劣后級(不含)以上的層級,且公開市場評級不低于AA+級。
e.二級資本工具的債項評級不低于A級(含)。
f.以上債券及債務融資工具無債項評級的,非銀行發行主體評級須在AA級(含)以上,銀行發行主體為A級(含)以上。
(4)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和政策性金融債券占產品資產凈值的比例不低于5%。
(5)同業借款等符合監管要求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投資比例0-35%。
(6)本產品將會在產品成立日之后的2個月內以使資產配置比例符合上述規定。非因管理人主觀因素導致突破上述比例限制的,本產品管理人在流動性受限資產可出售、可轉讓或者恢復交易的15個交易日內調整至符合要求。
2.特別提示:銀行將本著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在規定的范圍內運用理財資金進行投資,客戶同意投資比例可在上述比例區間內合理浮動。因市場變化或理財資金大幅變化等非銀行主觀因素情況可能在短期內使投資比例突破上述投資比例配置限制,此時這種情況不視為違反投資比例的規定,銀行將在流動性受限資產可出售、可轉讓或者恢復交易的15個交易日內將理財產品投資比例調整至符合要求。
3.銀行按照法律法規、產品說明書及其他相關約定,誠實信用、謹慎勤勉地實施投資管理行為,以專業技能管理理財產品資產,依法維護理財產品全體客戶的利益。銀行不對本理財產品的收益情況做出承諾或保證,亦不會承諾或保證最低收益或本金安全。銀行按照本產品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投資運作,由此所產生的損失,銀行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本次調整的理財產品范圍及變更后理財產品銷售文件的生效:
(一)本次調整的理財產品范圍具體請見附件;
(二)本次變更后的理財銷售文件自2022年9月13日生效;
(三)2022年9月13日(含)之后,申購/贖回本理財產品的投資者,適用變更后的理財產品銷售文件;
(四)2022年9月13日之前,已持有本理財產品份額并已簽署原理財產品銷售文件的投資者,若不接受本次產品管理人對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所做之變更,可以依照已簽署的原理財產品銷售文件的約定行使贖回的權利,在投資者對應的投資周期的對應贖回確認日退出本理財產品,若投資者未進行贖回而是繼續持有本理財產品,則視同認可本次理財產品銷售文件的變更并同意適用修訂后的理財產品銷售文件。
投資者如需了解本次理財產品銷售文件變更的詳細內容,請在太原農商銀行轄內銷售網點線上渠道或線下渠道查看本款理財產品的完整理財產品銷售文件。
如有疑問,您可向太原農商銀行轄內銷售網點咨詢。感謝您一直以來對太原農商銀行的支持!敬請繼續關注太原農商銀行正在銷售的理財產品。
特此公告
太原農村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7日
附件:涉及產品銷售文件調整的理財產品清單
產品代碼 | 產品登記編碼 | 產品名稱 | 生效日期 |
WTWYJSA8 | C1445822000015 | 萬通-穩盈系列人民幣理財產品A款季昇8號 | 9月13日 |
WTWYNSA7 | C1445822000014 | 萬通-穩盈系列人民幣理財產品A款年昇7號 | 9月13日 |